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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群认定的转变

PDU最近的进展停滞主要是由于我试图将对于族群的定义规则由创建者的初始定义,变为信息获取者的自我认定。

原本的认定规则简单说是族群的创建者首先发出一条族群创建信息,定义族群的基本信息、初始人员、加入要求等,之后族群内的成员基于自我认同而对族群外部用户的地址发出承认的信息,以此逐步扩大族群的规模。

我试图进一步去中心化这一过程,将族群的范围认定权利由族群创建者指定的硬性标准转移到每个信息接受者的自定义标准,并将族群的创建与承认两种信息进行合并。

设想中新的族群创建过程如下,每个用户可以发出一个认定,这个认定可以是基于自身信息或者其他认定的认定消息,可以简单的将基于自身信息的认定等同于原来的族群创建。区别是去掉的隐性的创建者自动属于被创建族群的设定。任意的地址可以表达任意地址对某个族群归属的认定,所以没有明确的认定人数限制。信息获取者可以自己在本地调节这个认定数量,来规范族群的规模。

需要注意的是,这样操作带来的另一个改变是,并没有族群内才能发出对其他地址认定的限制,这个限制是可以在信息获取端计算的。

这次改变的内涵有些类似POS共识向工作量共识的转变,由内部决定扩展,变为所有人决定扩展。

这种扩展之后的一个不良后果是可能存在一些身份地址,由同样的组织所控制,他们发布的内容没有问题,但是他们却会努力的扩展新的有单一信息取向的新身份,以此扭曲某个族群内的地址构成。类似于PageRank所面临过的问题。

客户端需要更为复杂的信息筛选机制。

这样修改有一个问题,即群体的扩展不是源于自我认同。在这里需要信息获取端的计算方式可以变为只计算已经被认同的发出一定数量的认同,这样的计算依然要从发起节点开始,进行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