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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体为思维出发点

两种思维模式的区别,就像火车道的哲学问题。火车向前行驶,一边一百人,一边一个人,是否应该去搬动道岔,改变火车方向。但这个比喻并不合适,也许该问如果以军人在战场上解救过1万人的性命,那是否有权随意杀一人而无罪?答案是否定的。

任何对错是非都存在时间和个体集范围的局限性,所以通常不会有确定的答案。再说说救万人杀一人的例子,如果事先将两件事相关联,比如说明谁救了万人就可杀一人,这其实在以国家为个体集的群体中也许是对的,至少表面看来,有利于这个个体集的存在。而如果没有实现的关联,救万人以后,这就变为确定的事实,而此时杀一人,则不利于个体集的存在,就是错的。类似的例子还有洞穴奇案,如果那几个吃掉同伴的人再也没有出现,则他们需要讨论的个体集范围便就变成了这几个人,而吃同伴的行为即便残忍,也不会对于更大范围的集合产生后续影响,但他们出来了,事情被更大的集合所知,所以我支持判决有罪是因为此时这个结果有利于全体的存在。总之,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要看以哪个个体集的存在为标准评判,这个个体集可能是家庭,城市,国家或者人类,所有生物……

思维的区别也与中心化和去中心化有关。

还想到杨朱所说:古之人損一毫利天下不與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其实原意并非只是自己一毛不拔,而是他站在个体的角度,认为每个人都应该如此。和墨家兼爱随时两个极端,但应看做是同等的,以个体为出发点的等同的两个极端。

回到火车道的问题,其实搬动与不搬动都取决于搬动道岔的那个人那一时刻的想法,不存在大众所认为的应该不应该,或是对与错。那个人在那一刻搬动了就搬动了,没搬动就是没有搬动。更深一点就是原本一切都是注定的,这是个确定的世界,那人那刻的行为及思考都是确定世界的一部分。发生的注定会发生,冥冥之中注定的就是命运,命运并非是跟随单独个体而存在的,命运是一切的确定性的变化,任何事件的发生只是这命运其中的一粒尘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