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人与社会
人的特别在于其精神性存在的重要性与生物性存在具有可比性。社会是个体自我认知向外扩展的涌现结果。一切善恶对错的评判都锚定于评判者自身的存在利益。道德不是根本问题,而是视界、智能程度、经历差异造成的行为差异的表现。
一、社会的来源
Section titled “一、社会的来源”社会不是从外部强加给个体的结构,而是从个体自我认知向外扩展的自然结果。
智能产生自我认知之后,以自我为标准在外部世界寻找类似的存在,找到的被定义为同类,同类的集合就是群体。这个过程是从内向外的,从自我到同类,从同类到群体,从群体到社会。社会不是先于个体存在的,是个体自我认知扩展的涌现结果。
我们会按照自我的标准定义生命,智能,定义地球上的动物,定义人类,定义同种族的人类。我们定义的人类社会只是其中一个相对稳定的范围,不是本质上特殊的。生物的群体、人类的群体、同族的群体,都遵循同样的构建方式,基于自我认同向外扩展。
群体的边界不是客观的,而是由自我认知的标准决定的。群体的边界随时间和智能发展而变化,不是固定的,也没有固定的方向,是视界变化的自然结果。几百年前欧洲人和美洲原住民相遇时可能不互相定义为同类,今天人类社会的边界宽得多。这种变化不是道德进步的结果,而是视界变化的自然结果。
人类社会是基于自我认同构建的众多群体之一,其特别之处在于人类在自我认同为人的时候,带有一种特定的同理心,包含保护私有财产、免受伤害、免除互相暴力等相互承认的内容。同理心是将他人视作平等个体为基础的,是自我认同向外扩展的自然结果,不是道德预设。
视界是每个人所能感知的全部,直接的和间接的,是框架底层规则在社会层面的必然表现。
没有两个人的视界完全相同,所以严格来说没有两个人生活在完全相同的社会里。但大量视界有高度重叠,这个重叠的部分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社会。社会不是客观存在的整体,而是大量个体视界高度重叠的涌现结果。
每个人的社会,只是他视界内能够感知到的部分。这不只是认识论上的局限,而是框架底层规则的必然表现,必须符合更底层的规则,就是我们所能够感知的就是我们的全部世界。
视界这个概念由你能看到的全部世界抽象而来,是整个框架中最核心的概念之一。
共识是视界重叠的自然结果,不需要任何主动建立机制。
生活在相同地区、受到类似教育、从事相同工作的人,视界重叠部分大,容易产生共识。不同地区、不同时代的人,视界重叠少,不容易产生共识。美国种族观念两百年来的变化,不是道德进步的结果,而是不同群体视界重叠程度变化的结果。二百年前在那里生活的人,大多数都有强烈的种族主义,无论肤色,是因为不同群体的视界重叠极少。今天两者的视界重叠大得多,所以平等的共识更容易形成。
共识也会消失和分裂。当社会中不同群体的视界开始分化,原来的共识就会瓦解。这不是因为某些人变坏了,而是他们看到的世界开始不同了。今天很多社会的政治极化,是视界分化的必然结果,不需要道德解释。
时间就是一种最原始的,最基本的共识,这种共识源于在光基智能这一点上动物之间视界的重合。
四、语言与符号系统
Section titled “四、语言与符号系统”语言和符号系统是智能对感知信息的二次抽象,是同理心在社会中运作的工具,不是社会存在的前提,而是社会发展出来的认识论工具之一。
第一次抽象是生物体通过感知器官对外界变化的抽象,这个抽象是物理性的,由生物结构决定,不同物种的第一次抽象方式不同,所以视界不同。
第二次抽象是智能对个体之间交流信号的编码和解码。狼的叫声、人类的语言、文字、符号,都是这个层次的抽象。这个抽象把第一次抽象得到的信号,进一步压缩和编码,让信息可以在个体之间传递。从原始社会面对面的面容和声音识别,到文字时代的笔迹,到数字时代的私钥签名,都是在不同技术条件下实现同一目标,让信息来源可以被验证。
语言不是一个个体可以单独拥有的东西,它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共识,是大量个体之间关于如何编码和解码信息的共同约定。没有社会,就没有共享的解码规则,语言就无法运作。
语言划定了社会共识能够触及的范围。语言能表达的,就是社会共识能够覆盖的,语言无法表达的,就落在社会共识之外,只存在于个体的私人视界中。语言的边界就是社会共识的边界。
缄默既是认识论的态度,也是语言作为二次抽象系统的结构性限制,有些视界内的东西,语言也无法编码,所以必然缄默。这让框架对应维特根斯坦的表述有了更深的内涵,视界之外保持缄默,不只是因为我们不知道,也是因为即便知道,语言也无法编码。
这个框架本身也是语言的产物,因此必然受到语言作为二次抽象系统的结构性限制。框架作为语言产物,必然丢失了作者视界中某些语言无法编码的内容。读者获得的不是作者的视界本身,而是作者视界经过语言压缩之后的近似。不同读者对框架的理解差异,部分来自各自视界的不同,部分来自语言解码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信息损失。这不是框架的缺陷,而是任何以语言为载体的认识论工具的必然局限。
五、私有财产
Section titled “五、私有财产”私有财产的概念先于社会,两个同类存在时就有私有的概念。社会建立后产生的最基础的共识之一就是保护私有财产。相比而言,产生并遵从权力则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为了提高整体利益产生的更高层次的共识。
所以这个框架里有三个层次,按照历史先后排列,也是按照基础到高级的顺序排列。第一层是包含私有财产等概念的同理心,先于社会,只需要两个同类存在就够了。第二层以同理心为基础构建的社会形态,通过语言进行信息传递。第三层是权力,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为了提高整体利益产生的更高层次的共识。
一只狼在保护领地,他会认为他打猎得到的兔子是私有的。但一只狼饿了去抢另一只狼的猎物和捕猎新的猎物没有区别,差别只在于对手的难度。第三只狼也不会为了保护被抢的狼而战斗。但构成社会之后不同,所有人会有尊重私有财产的共识,当发生抢劫的时候,即便自己没有受损的人也会战斗,因为社会中的个体需要保证的不仅是东西,还有这种共识的延续,因为保护私有财产的共识存在,对于每个社会中的个体都有好处。
所有权转移是信息传递的过程,不是物品移动的过程。苹果放在桌子上不动,但所有权可以通过信息确认完成转移。拥有的含义是支配某物的权力,而非物理占有。
所有权的安全性依赖于信息来源可验证和信息完全公开两个条件。所有权的安全性不是百分之百的,但只要大多数个体遵守共识,基本安全就能保证,因为参与社会的目的本身就是保护私有财产。
任何否定私有财产的理论都是错误的,因为它违背了社会存在的根本目的,甚至违背了更原始的智能本能。财产不能公有的原因是逻辑矛盾。物品不可复制,同时被多个智能体拥有意味着同时有多个支配者,当意见不一致时,公有和可支配这两件事逻辑上矛盾,所以公有在理论上是不可能的。所谓公有,只是支配权暂时属于某个机构,真正的公有在逻辑上不可能实现。因为所谓拥有仅仅是支配意志的体现。
六、权力的本质与来源
Section titled “六、权力的本质与来源”权力的来源是群体共识。群体中足够多的个体相信某个个体的行为对他们有利,这种相信本身就赋予了那个个体影响他人行为的能力。关键是相信,不是真实有利,主观判断就足以产生权力。
权力和钱有三个根本区别。钱有明确数量,权力是模糊的。钱转让后授予者失去,权力可以通过中间人传递但上游可以收回,所有权没有转移。钱的交换对双方都有利且受众可以拒绝,权力能让受众利益受损。钱是能满足自身意愿的能力,权力是能够强制违背其他个体意愿的能力。权力是比钱更原始、更天然、更简单的共识机制。
权力从来不是个体可以真正拥有的东西,它总是持续地依附于群体的认知。任何声称私有权力的个体,实际上只是暂时持有群体认知赋予的权力。一旦足够多的个体同时改变相信,权力立刻消失。历史上所有政权的崩溃,都是这个机制在起作用。
权力必须符合群体中大多数个体所相信的利益最优选择,这是权力的唯一来源。无论什么制度,无论统治者善恶,这都是必须遵守的唯一规则。权力拥有者可以通过愚弄和欺骗,可以通过武力威胁,也可以通过民主的方式,但都必须符合群体中大多数个体所相信的利益最优选择。当群体的认知中这一点被打破,权力也就同时丧失。
七、民主与独裁的机制分析
Section titled “七、民主与独裁的机制分析”民主和独裁在这个框架里不是道德上的善恶之分,而是维持权力方式的不同。
民主制度在相对真实的视界基础上运作。通过透明规则选举,尽量让候选人被大众了解,限制任期规避人自身改变带来的风险,提高教育水平培养理智判断能力。民主的结构性局限是51%的权力对49%的人也有效力,即便所有人认知完全准确,那49%的利益也可能受损。
独裁制度通过主动扭曲个体视界来维持权力。通过信息封锁降低所有人对真实情况的认知,通过宣传教育让个体忽视长远利益只看近期利益,忽视规则的重要性。抢富人的钱分给穷人是经典案例,让九个人相信独裁者对自己有利,从而获得权力,但被抢的人受损,而且那九个人未来也可能被同样机制伤害。
类比到经济领域,民主制度对应公开透明的市场,对所有参与者总体最优。独裁制度对应不透明的黑市,个别人可以获取巨大利益,但对所有参与者总体不利。
透明规则比对人的信任更接近真实利益,因为规则可以被逻辑验证,人的未来行为不能。相信一个人等于相信一种想象,容易被扭曲。相信透明规则等于相信一种可以被验证的结构。规则的权威高于个体的权威,是一种更有效、更稳定的权力组织方式。
民主的过程不适合用来制定规则,更适合用于选择和判断。精英负责拟定方案,由民主的过程来选择,以避免出现最差结果。长期来看,这样的机制必然能够逐步趋近最优。
规则透明是达到理论最优的前提。在不透明的情况下,完全不存在达到最优结果的任何可能。
八、同理心、层级与阶级
Section titled “八、同理心、层级与阶级”同理心不是一个需要单独解释的神秘现象,而是自我认同向外扩展的自然结果。当我认同自己是人,我就能够识别他人的痛苦和利益与我自己的痛苦和利益在结构上是相似的。这种识别本身就产生了同理心,不需要道德预设。智能水平越高,识别相似性的能力越强,同理心的范围就越广。
任何试图消灭同理心的社会形态必然失败,因为同理心是人类社会构成的根本机制。同理心的核心是将他人视作与自己平等的个体,任何否定这种平等的理论都在破坏人类社会构成的根本机制。
层级的存在是个体能力差异的自然反映,在框架里是必然存在的,因为个体之间能力差异客观存在。层级是能力差异在社会中的自然表现。但层级固化为不可流动的、世袭的、结构性的差异,否定了个体作为平等成员加入社会的基本资格,这才是与人类社会根本组成方式相违背的。
某种政治学理论的问题不是它发现了阶层,而是它把阶层固化为不可调和的对立,并且用这种对立来组织社会形态,并进一步阻止个体在阶层之间的正常流动。这才是与人类社会根本组成方式相违背的地方。同时这种理论通过隐藏群体之间的流动性,扭曲了参与者的视界,让他们无法看到真实的社会结构,以全社会的福祉降低为代价,为部分个体获取超额的利益。这和独裁者通过信息封锁维持权力是同一种机制。
九、善恶的定义
Section titled “九、善恶的定义”善恶在这个框架里不是规范性的价值判断,而是对智能判断机制的事实性描述。
世界在持续变化中,任何事物、生命、智能的存在都只是变化过程中的模式,没有特别的意义,只是客观实在。但能够持续存在的生命和智能,必然具有维持自身存在的倾向。这种倾向不是被赋予的目的,而是变化本身筛选的结果,没有这种倾向的已经消失了。
这种维持存在的倾向是智能一切判断的唯一基础。所有二元方向性的概念——善恶、美丑、对错——都是从这个基础上衍生出来的,都是智能对事物是否有利于自身存在的方向性判定。
善恶不适用于自身行为的评判。每个智能的每个决定,在做出的那一刻,都是它认为对自身存在最优的选择。这是智能的结构性特征,不是道德选择。所以评判自身行为不需要善恶的概念,因为对自身而言,每个行为永远是当时认为的最优选择。
善恶是对他人行为的评判。善恶是每个智能对其他智能行为的评判。评判的标准是他人的行为是否对评判者自身的存在有利。这个有利经常通过”对群体有利”来传导,因为评判者处于群体中,群体的存续与自身的存续相关联,但最终的锚点始终是评判者自身的存在利益。
不同智能对同一行为的善恶评判可以完全不同。每个智能的视界、经历、智能程度不同,对”什么有利于自身存在”的判断也不同。善恶没有统一的客观标准,每个评判都是评判者基于自身视界做出的主观判定。
框架没有说”有利于存在就是善”,好像善是一个客观的应然标准。框架说的是:善恶判断是智能基于自身存在利益对他人行为做出的主观评判,这个评判机制本身是事实性的描述。框架不告诉人应该怎么做,它描述的是人事实上怎样做判断的。善恶不是”应该如此”,而是”智能就是这样运作的”。
道德不是根本问题,而是视界、智能程度、经历差异造成的行为差异的表现。道德不是原因,是结果。
十、信息自由的结构性必然
Section titled “十、信息自由的结构性必然”信息自由不是政治主张,而是从框架底层推导出来的必然结论。
当更多智能的视界扩展到足够重叠时,他们对”什么有利于自身存在”的判断会因为共享了更多相同的信息而趋于相近。任何对信息流动的限制,都在阻止视界的共享,都在人为地制造判断的分裂,都在让群体的集体决策偏离存在延续的最优方向。
信息管控不只是不道德的,在这个框架里是结构性有害的,因为它直接破坏了视界共享的机制,让权力能够在扭曲的视界基础上维持,而不是在接近真实的视界基础上被群体真正授予。
信息的有效传播需要两个基础条件,信息来源的可知和信息来源的有限。公开的信息才能构成持续的、稳定的、可预计的结果,而隐秘的信息只能带来临时的、不确定的结果。
在一个充满可以制造扭曲信息的社会当中,制造信息扭曲的群体必然是获益的群体。
十一、个体行为逻辑与知行合一
Section titled “十一、个体行为逻辑与知行合一”每个智能的每个决定,在做出的那一刻,都是它认为对自身最有利的选择。需要说明的是,这个选择的结果最优与客观事实无必然联系,受智能程度的制约,也不意味着认知不会改变。智能所作出的每个决定,在做出决定的时刻,都是智能本身认为的最优选择,这一点与善恶无关。
每个决定不是在遇到事情时临时做出的,而是整个人生视界积累的结果在具体情境中的自然流露。
知行合一是评判他人时的知和自身行为时的行逐渐接近的过程。知是认为什么样的行为有利于群体,行是认为对自身存在延续最优的选择。当视界扩展到足够宽广,自身利益和群体利益在视界内趋向一致,知和行自然重合。
知行合一是这种趋近的理想化表现。当一个智能的视界足够宽广,它对自身存在最优的判断,恰好与几乎所有其他智能对各自自身存在最优的判断一致。不是因为它在追求一个客观的善,而是因为视界足够大,大到自身利益和群体中每个个体利益的重合之处变得可见。知行合一不是道德修炼的结果,而是视界扩展到自身利益判断和他人利益判断高度重合时的自然状态。
这个趋近的方向不是客观的。永远存在超出所有人视界的部分,那些不可知的部分可能完全改变趋近的方向。趋近是在有限视界内的趋势,不是通向终极真理的道路。
佛家的无我境界是知行合一的极致表现,将自己视为众生中的一员,为自己做的判断和认为他人应该有的行为完全一致,知和行完全重合。这不是放弃自身利益,而是视界扩展到自身利益和群体利益完全融合的状态。
框架不包含任何关于进步或改善的内在方向,没有说世界会变得更好,没有说人类会变得更理智。随着智能和视界的提升,选择更接近真实而非误判,这是唯一可以说的。不是改善,是准确度的提高。每个个体依然有自己的平衡点,这个平衡点没有统一的方向。
十二、个体的存在目标
Section titled “十二、个体的存在目标”个体的存在目标不是选择出来的,而是由整个人生经历自然形成的。
生物性存在的追求是更长也更丰富的生活,两者之间有平衡,这个平衡不是理智决定的,而是由际遇和经历决定的。精神性存在的追求是在他人心中的记忆和对人类社会的影响。两者之间也有平衡,同样是自然形成的。
总的目标是顺应当前已经存在的平衡,更持续地存在着。不是追求某个理想状态,而是顺应自然形成的平衡继续存在。
存在目标不只是时间长短。生物性存在中,舒适、丰富、有趣都很重要。精神性存在中同样存在质量的考量,不只是在他人记忆中存在多久,还有以什么样的方式存在。
十三、惩罚、宽恕与社会认定
Section titled “十三、惩罚、宽恕与社会认定”惩罚的根本在于降低被惩罚的主体对于整个社会的影响。无论是监禁还是死刑,都是用某种方式将被惩罚的个体与社会进行分割,限时的或者永久的,切断其对社会影响力的通道。
宽恕相反,就是恢复被惩罚个体影响社会的通道。
由于个体的边界是由观察者认定的,社会对个体的认定,就是社会共识对个体边界的集体划定。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不只是一个宗教隐喻,而是一个关于个体重划和社会认定的精确描述。社会接受这个重划,就是真正的宽恕,社会不接受,宽恕就只是口头的。
一个完全不被任何他人认定的个体,在社会层面严格来说不存在,因为没有任何社会性的全序事件集合被归并到他身上。这解释了为什么放逐和社会性死亡在历史上被视为和物理死亡同等严重的惩罚。
十四、政治的本质
Section titled “十四、政治的本质”政治是一门研究如何利用大众非理性来谋取自身利益的科学。
经济学无法解释许多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其理论前提是假设人是理性的。而政治的研究则聚焦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利用人的非理性,通过调整大众的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维护规则制定者的利益。
当大众逐渐趋于理智的时候,政治将被规则取代,而规则将逐渐趋于统一,如普世价值。但当大众趋于非理智的时候,规则制定者将能通过政治获取自身的更大利益。
独裁者会有选择性地帮助最底层的个体,因为符合他们利益的成本最低。以被剥削的名义抢劫一个富人,再将其中一小部分财物分发给众多穷人,便足以换取多数人的支持。
十五、战争的本质
Section titled “十五、战争的本质”人类是唯一从事大规模同类暴力,也就是战争的动物。这根源于人与动物的根本差异,人类的精神性存在与生物性存在同等重要,而动物并不具备这样的精神性存在。
精神性存在本身是非零和的。群体越大,每个个体能够获得的精神性存续越长久、越广阔,这是人类族群不断扩张合并的动力。
但在一个总人口相对固定的范围内,各族群对这些人口的精神影响力的分配是零和的。一个族群占据更大比例的精神影响力,必然意味着另一个族群占据更小的比例。战争争夺的不是精神性存在本身,而是对固定人口的精神影响力份额。
当外部有未被纳入的人口时,各族群可以通过扩展外部来增强自身的精神影响力,不必争夺彼此的份额,冲突的动力较弱。当外部扩展的空间耗尽,总人口范围固定下来,精神影响力的分配就变成零和博弈,更大规模且更持久的冲突就难以避免。
战争一旦发生,死亡导致参与各方的总人口减少。如果在没有一方明显获胜的情况下停战,由于总人口减少但精神影响力份额没有显著重新分配,所有参与方的精神影响力绝对值都低于战前。每一方都比开战前更差。
因此每一方为了避免这个双输结果,都倾向于继续战争直到获得足够大的份额优势来弥补人口损失。但所有参与方都在做同样的计算,这就形成了升级的循环——战争持续,死亡增加,需要更大的胜利才能弥补已有的损失,于是战争更难停止。只有当一方取得明显优势使得胜负已定时,这个循环才会打破。
这不是非理性的结果。每一方在每个时刻都在做当时认为对自身存在最优的选择,但所有方的最优选择汇总起来却产生了集体的最差结果。这是精神影响力份额的零和结构在战争条件下的必然表现。
基于精神性需求导致的战争,也可以视作自然对人类这一智能物种数量的限制条件,形成了一种自然的动态平衡。
十六、社会形态的好坏
Section titled “十六、社会形态的好坏”好的社会形态是有利于群体存在的行为也有利于个体存在。反之,不好的社会形态中,有利于个体存在的行为往往不利于群体的存在。
好的社会形态并非没有层级,而是方便各层级之间的流动。每个个体以自由和为自己行为负责为基础,让天赋的不平等自然地体现于社会层级。如此个体会体现出善良,而非极端驱利。对于整体而言也是最优结果。
当社会中的层级上升通道被堵,越努力越痛苦,因为被迫停留在当前的层级。所以高效的社会形态,必然要保护个体上升通道的畅通。
强迫是最大的恶。希望他人得到自认为好的东西是一种善良,但如果强迫他人必须像自己希望的一样活着,则变为最大的伤害。因为其等同于在精神世界中消除了对方的存在,用于增强自身的存在。
强迫统一思想是这种恶的系统性表现。当独裁者通过强迫所有个体统一思维方式和对错观念时,多个个体的精神存在趋向同一个模式。从精神性存在的角度看,他们不再是多个独立的精神个体,而是趋近于一个精神个体的多个生物载体。这在效果上等同于减少了群体中精神性个体的数量。参照战争的论述,群体中个体数量的减少意味着每个个体的精神影响力绝对值降低,群体的整体存在被削弱。思想统一在结构上等同于大规模杀死精神性个体。与战争不同的是,思想统一更为隐蔽——被消灭的精神性个体的生物载体还活着,外表看起来群体规模没有变化,但精神性个体的多样性已经大幅萎缩。这种隐蔽性让它比战争更难被识别为恶,但从框架的逻辑看,其对群体存在的损害不亚于战争。这不需要道德预设,完全是框架内部的结构性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