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过程
民主的过程并不适合用来寻找解决方式,它更适合用于选择和判断。
制定规则的过程并不适合依赖民主,而确定规则是否生效则适合民主。换句话说,民主的过程只适用于作出“是”或“否”的判断。
精英负责拟定法律条款,由民主的过程来决定这些条款是否生效。民主的过程也可以用来选择哪个候选人更适合代表大众执行事务,而不是所有事实都需要通过投票决定。
民主的过程无法提供最具创造力的最优答案,但却能够有效避免最差的答案。因此,应由精英提出几个最优或次优的方案,再交由民主的过程来选择,以避免出现最差结果。长期来看,这样的机制必然能够逐步趋近最优。